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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地球公民基金會指出,台灣2016年雖然訂定2025年「非核、減煤、增綠」的電力結構目標,並在《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中,明訂2050年的排碳量需較2005年時減半,但電力轉型只規劃到2025年,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也只到2020年;面對全球氣候變遷,下一任總統應積極規劃2025年至2050年的電力轉型及各部門減碳路徑與執行方案。
地球公民基金會還表示,能源98%仰賴進口的台灣,電價竟是全世界前五低,能源長期以低於成本的不合理價格供應;因此,各政黨應承諾儘速推動課徵能源稅或碳稅,讓排碳者負擔代價,以加速減碳進程;其次,國營企業排放大量CO2,2017年約占全台灣的28%,為了對抗氣候變遷,全國國營事業都應將氣候變遷訂為績效目標,並且逐年檢討達成率。
地球公民基金會也指出,政府應針對各項空氣污染物前十大污染排放源(如上表),提出污染減量專案,尤其是位於中南部的大型污染源更應加強減量,應持續減煤、加速鍋爐污染減量,並提出各項污染物排放大戶減量策略。
地球公民基金會還說,根據統計,交通工具產生的CO2及PM2.5,約佔全國排放量的13.5%與26%;,台灣必須發展大眾運輸,應主動提出運具全面電動化的時間期程,持續提供電動汽機車補助配套方案,協助民眾加速汰換老舊汽機車,減少CO2及空污的排放。
地球公民基金會最後表示,近來再生能源推動出現不少爭議,依歐洲經驗,若事前有「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能篩選出適當地點並納入公眾參與機制,則才能達到生態、農業與綠能共善三贏結果;此外,能源、石化、鋼鐵等產業正朝向永續而轉型,正面臨轉換工作機會的挑戰,依據國外提出「公正轉型」概念,以補償措施為勞工提供有尊嚴的綠色工作;如何將上述兩原則納入台灣的氣候轉型工程,是訂定政策不可或缺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