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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則秉持著雨露均霑、立竿見影、固本強身、加速公建等四大原則,針對受到疫情衝擊的各行各業,提出紓困計畫,並依特別條例規定,以600億元為上限,編列特別預算。其中,包括防治經費196億元,作為應變醫院隔離收治、設置集中檢疫場所、防疫補償金、徵購物資設備等經費;紓困及振興經費方面則有404億元經費,對內需型產業(包括餐飲、零售、商圈、夜市、傳統市場)、製造業、觀光及運輸業、農漁業、藝文產業,以及原住民族與客庄產業等,提供包括企業融資保證與利息補貼、運輸業的稅費補助、旅宿業的營運補貼,農漁畜產品拓銷,以及內需與藝文產業的消費抵用券等措施,以全面協助業者將衝擊降到最低,儘速度過難關,確保產業經濟穩健。
蘇貞昌也要求相關部會,要儘速訂定有關特別條例的相關子法,並於兩週內完成發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