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軌案嫌李泰安判刑定讞 隨即遭拘提入監

南迴搞軌案,被告李泰安判刑13年定讞,台東地檢署25日傳喚李泰安未到,中午立即予以拘提,隨即送監執行。(檔案照片)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攝 105年3月25日
南迴搞軌案,被告李泰安判刑13年定讞,台東地檢署25日傳喚李泰安未到,中午立即予以拘提,隨即送監執行。(檔案照片)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攝 105年3月25日

社會中心/台東報導

「南迴搞軌案」纏訟多年,共犯李泰安24日被判刑13年有期徒刑定讞,因擔心他逃亡,檢警立刻啟動防逃機制,25日上午傳喚李泰安報到,但他以感冒為由請假,檢方隨即開出拘票,中午將人拘提到案,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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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泰安被控與胞弟李雙全涉嫌破壞南迴鐵路鐵軌等設施,使行經屏東路段的列車出軌,造成翻車事故,殺害李雙全的妻子,企圖詐領保險金,之後李雙全輕生,全案纏訟10年,24日最高法院維持更三審認定,判李泰安13年徒刑、褫奪公權六年定讞,並啟動防逃機制。

台東地檢署25日上午隨即傳喚李泰安報到,但李泰安以感冒為由向檢方請假,檢方隨即開出拘票將人拘提到案,中午就入監執行,速度比一般流程快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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