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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清大學生會長徐光成也提出3點訴求:認為清大校長應該就擅自修改計畫書,且表示他個人可以判斷計畫書不需要經過校務會議審議一事進行道歉,進而辭去清大校長職務;教育部應認知自己核定的計畫書並沒有循應有程序通過,並變更先前的核定,然後要求清大進行審議後才能再次進行核定。他並且表示、清大的校務會議代表,應該於下次會議上拒絕修正清大的組織規程,明確要求校方以正當程序處理合併一事;校方應該回報教育部關於程序上的疏失,經會議討論後請求再次進行核定程序,此後方得於審議組織規程之修訂。
對此,清大校方今(1)日也發出聲明,清大表示、半個月來校方舉辦了10次的座談,包括8次與科管院等各院座談,及2次與學生的座談,其中一次與學生會的座談,學生會還放上直播,大家都可以看到。另外,針對學生絕食抗議一事,清大也作出回應、校方表示表示願意理性溝通:「同學採取傷害自己健康的方式,對合校案的程序提出質疑,令我們覺得很不捨。希望同學們愛護自己的身體,不要自我傷害,改以理性積極的方式表達訴求。學校的行政主管及師長隨時敞開大門,與同學們溝通。」
而針對學生提出的3項訴求,校方也強調、清大與竹教大合校案歷經10年討論,在今年4月經校務會議審查通過,報教育部核定,與竹教大所報合併計畫,也經行政院原則同意,有關合併計畫內容,都是依教育部來函之審查意見補充說明。合校案核定權在於教育部,清大陳報的事項,再由教育部加以審查並作成決定,審查過程意見回饋,清大都是依審查意見為執行技術上之修正,不涉及實質條件變更。而校長也曾在4月12日校務會議承諾過,如果合校的「條件變差」,將提送校務會議重新討論,但如前所述,教育部核定經費總額不變,且是更具彈性的經費項目,並無條件變差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