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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於旅行社和車行各說各話,且兩間公司提供的資料不相同,為深入調查,台北市勞動局昨再度派員前往蝶戀花旅行社清查,根據取得的資料,初步認定蝶戀花旅行社和康姓司機有僱傭關係。
勞動部今日偕同交通部公路總局與觀光局、行政院消保處,以及直轄市政府勞動檢查處,針對勞動、交通及消費者保護法令實施聯合稽查。
針對康姓駕駛與蝶戀花旅行社間的關係,劉傳名表示,經過兩天密集的勞動檢查、調查後確認,駕駛與旅行社屬僱傭關係,因此旅行社必須負相關職災補償的責任。
至於蝶戀花旅行社未替康姓駕駛加保的情形,劉傳名則說,將會進一步裁罰。他接著指出,由於駕駛未加保,相關補助已經責成職災個案管理員協助家屬,依《職災勞工保護法》規定的補助事項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