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王男時常透過通訊邀約吳女出遊,兩人互動頻繁,關係相當曖昧,吳女常常至凌晨仍未返家,其丈夫指責她,卻反遭質問「我不能有自由嗎?」,令其丈夫漸漸懷疑起妻子外遇,莊男的親友甚至透露曾看過吳女與其他男子在大街上牽手等曖昧舉動,令莊男心碎又無奈,並請徵信社跟監,多次記錄下妻子與王男進出摩鐵的畫面。
去年3月間,王男與吳女再度前往新北市土城一處汽車旅館幽會,莊男會同親友報警,和警方一同上摩鐵抓姦,一開門即見兩人慌張的神情,王男辯稱兩人開房間並未發生任何關係,僅純唱歌狂歡,令莊男氣得破口大罵:「這樣的人有資格為人師表嗎?」。檢警則認為兩人行為已踰矩,超越男女之間一般社交情形。
王男宣稱,和吳女僅為朋友關係,因吳女和丈夫正在打離婚官司當中,兩人有財產紛爭,莊男不願意分任何財產給吳女,才會抓住其把柄來達到目的。對於此案,刑事部分妨害家庭訴訟因舉證不足,獲判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則遭判賠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