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寓大廈業務考核評比 桃園市全國第3名

105年度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及相關業務考核結果,桃園市受評為全國第3名。(圖/桃園市建管處提供 , 2017.07.12)
105年度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及相關業務考核結果,桃園市受評為全國第3名。(圖/桃園市建管處提供 , 2017.07.12)

記者李書璇/桃園報導

內政部為督促各縣市政府積極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加強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每年依「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及相關業務考核計畫」進行考評,桃園市建管處12日表示,105年度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及相關業務考核結果,桃園市受評為全國第3名,成績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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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處處長王振鴻表示,桃園市在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中是人口持續呈現正成長的城市,至今年統計已有5331社區成立報備管理組織,如何持續加強輔導並完成首次報備,建管處訂有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計畫,分期、分區、分類至社區進行輔導,協助未成立管理組織之公寓大廈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並向桃市府完成組織報備,以上服務社區皆無須負擔費用,計畫相關訊息及輔導專線可洽承辦單位「台灣公寓大廈品質管理協會」,電話(02)2768-3955轉319傅小姐、387黃小姐,歡迎桃園市社區踴躍申請協助報備成立管理組織。

此外,建管處也說,除了每年積極依計畫輔導桃園市社區成立管理組織外,亦成立本市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提供公寓大廈諮詢或協調服務、建立強化外牆磁磚安全管理機制、辦理法令說明會、宣導講習活動及優良公寓大廈評選等各項活動,業務成果豐碩。

王振鴻表示,桃園市依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辦法執行計畫,每年編列補助預算協助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之管理維護經費居全國之冠,今年亦編列7千萬元補助社區進行修繕,藉以協助社區積極進行環境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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