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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通報消防人員趕赴現場,因場所特殊,指揮官立即與國立歷史博物館指揮官進行交接,並成立火場指揮中心,指揮所屬針對文物優先搶救順序、人命搜救、侷限火勢、滅火及架設照明站等部署搶救任務,為避免直接將水柱噴向建築物造成歷史建物及文化古蹟損傷,故消防人員使用水霧滅火方式進行滅火,呈現文化資產受災時的特別搶救方式,演練項目包括運用熱顯像儀、燈箱入室搜救、指揮幕僚作業及歷史古蹟各式滅火方式(乾粉、CO2滅火器及水柱、水霧射水)展示等。
消防局強調,透過本次演練強化古蹟保管維護人員防救災應變能力及消防人員搶救古蹟作為,除事先有計畫性針對古蹟、歷史建築檢討防火安全、救災人車部署、搶救動線及文物防護等防救災作為須訂定計畫預為因應外,當火災發生時,尚須針對場所特性進行搶救,才能避免文化遺產遭受波及造成損傷,歷史建物及文化古蹟資產也才得以完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