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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財政部統計,2016 年夜市繳稅金額,逢甲商圈達 9344.8 萬元居冠,第二名則是桃園觀光夜市 3149 萬元,第三名是桃園興仁花園夜市 2110.4 萬元,但 2015 年繳稅亞軍士林夜市去年排名直直落,去年僅繳稅 1395.5 萬元,排名降至全台第六。
許虞哲表示,夜市經營涉及地下經濟,賺多卻繳稅少確實不合理,會要求國稅局加把勁,加強查核。
賦稅署署長李慶華也指出,持續請各國稅局就輔導月營業額破 20 萬元以上店家開立發票,繳 5% 營業稅。夜市攤商、店家開立發票核實申報營業稅已是財政部列管專案計劃,將會加強查核。
不過,被評為全台 10 大夜市之一的台南花園夜市則喊冤,表示該夜市不是每天都有,一周只營業 3 天,假設 1 天收入 1 萬元,1 個月才 12 萬元,未達「收入超過 20 萬」須開發票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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