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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聲請再審狀則指出,台大醫學院法醫研究所教授李俊億10月13日提出的鑑定意見認為,依當時急診資料判斷,王昊在送醫時應已死亡4至6小時,劉金龍等人將王昊送醫的舉動,到底是真心想救人,還是要棄屍卸責,仍有疑義,因此決定聲請再審。
由於王昊是在2011年11月1日晚間10時32分被送到新店慈濟醫院急診室,王薇君也特別選在今日聲請再審,並號召民眾在今晚身著白色上衣、戴口罩及黑絲帶到最高法院前,一起拿手機照向最高法院,點亮「台灣受虐兒童最後的陰暗角落」。
2011年,新北市新店區發生震驚全國的男童虐死案,年僅2歲的王昊,遭到母親同居人劉金龍及3名友人,以毆打、拔指甲、烙腳底、強灌毒品等方式凌虐,最後不幸身亡。一審時劉金龍遭判死刑,但二審時法官認定劉金龍曾將男童送醫,並向家屬道歉,認為他良心未泯,改判30年徒刑,最高法院2013年7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隨後檢察總長黃世銘提起非常上訴也被駁回。
▲2歲男童王昊遭虐死案,王昊姑姑王薇君將聲請再審,並號召民眾到最高法院前聚會,一起「點亮台灣受虐兒童最後的陰暗角落」。(圖/翻攝自王薇君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