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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美珠在台上解釋工作時間、休息時間的定義,依照定義,只要勞工「在雇主的指揮監督之下,在雇主指定的設施內從事勞務,或是待命等待勞務」,都算工作時間。休息時間中,雇主不得指揮監督勞工。而幼兒園及安親班勞動狀況比較多,勞動部會依個案來認定。
隨後,林美珠也澄清自己絕對沒說過「手握方向盤才算工作時間」這句話,當時是說「手握方向盤算駕駛工作時間」,勞動部的意思是,除了行車,也就是手握方向盤時間以外,包括熱車、洗車、加油,保養、待命、處理偶發事務等等,這些都是駕駛的工作時間。
至於加班費計算方式為何要修改?林美珠說,這是因為曾有部分勞工表示,現在這種做1給4、做5給8的規定,導致他常常被老闆「加好加滿」,本來2小時硬要做到4小時,也有一些想加班的勞工因為這樣減少收入,才改為核時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