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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陳中吉強調,合組公司過程,按照中科院行政法人設置的第3條、第6條與第11條等規定,有必要的話,可以進行這方面的合作,但細節事涉商業機密,因此不作公開說明。
陳中吉並說,在外界共同監督之下,中科院了解我方各軍種的作戰需求、作戰環境與敵情威脅等,可因應客製化研發武器系統,甚至是系統整合,這是中科院的專精。希望未來朝向國防自主有利方向研發,也讓周邊民間企業共同成長,營造多方贏家、對國家有利的成果。
不過國防及外交委員會、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質疑,中科院與民間業者合組的公司,未來若變成軍火買賣的「白手套」,國會將無法監督,此外,他也擔心,中科院研發的技術,恐圖利廠商,而且廠商若一旦破產,將要如何咎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