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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稅改修法聚焦3大主軸,第一、透過調高綜所稅3項扣除額,減輕薪資所得和中低所得者的稅負。第二、改採股利所得課稅新制,調降綜所稅最高稅率到百分之40,讓內外資股利稅負更公平,以避免「假外資」避稅。第三、讓獨資合夥事業免除營所稅,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降至百分之5,減輕中小型及新創企業的稅負。
現行標準扣除額每人每年9萬元、薪資扣除額和身心障礙扣除額則都是12萬8千元。財政部的原始版本設定將標準扣除額提高到11萬元,薪資及身障扣除額增至各18萬元,但朝野立委都主張繼續調高,增加減稅幅度。
這次的稅改案一共37項條文,朝野立委昨天討論5小時後,多數條文達成共識,只保留8項條文。如果依照在立法院占最多席次的民進黨團版本通過,預估月薪3萬元,且年終獎金在1.5個月的上班族,未來不必繳納綜合所得稅。即使是過去適用最低級距百分之5稅率的納稅人,每人也可省4千8百元到5千元稅金,在選前送出大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