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嘉義巡察住宿 依規定辦理

中央社 政治 /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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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7日電)監察院今天表示,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將到嘉義縣巡察,是年度工作計畫之一,並非「巡察為名,行出遊之實」;住宿委由交通部代為訂房,價格依飯店及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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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報導,3月2日台灣燈會主燈點燈,監察院18名監察委員加上秘書、調查官等隨行人員約30人,將由監察院長張博雅率隊,到嘉義縣進行2天1夜的巡察,除到台灣燈會現場,也走訪阿里山地區,並且夜宿原價近萬元的阿里山賓館房間。地方人士質疑,「巡察為名,行出遊之實?」

監察院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相關行程依「監察法」及「監察院巡迴監察辦法」等規定辦理,並經民國106年8月8日交通及採購委員會議決議通過,為年度工作計畫之一。目的在藉由巡察,實地查察公共工程建設過程與成果,並追蹤行政機關就相關業務的改善情形。

監察院表示,這次巡察行程主要為瞭解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路總局(第5區養護工程處)、中央氣象局(阿里山氣象站)及中華郵政公司(阿里山郵局)等行政機關業務推動現況,就阿里山區整體觀光產值消長,及近日阿里山森林鐵路接連發生出軌事件等議題,聽取簡報及提問。

新聞稿說,為達巡察目的,發揮巡察效益,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也就這些機關權責業務,備妥充分資料供巡察委員參閱,並無外界所言「巡察為名,行出遊之實。」

至於出差旅費,監察院表示,住宿部分委由交通部代為訂房,價格也依飯店及「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辦理;這次巡察過程,用餐安排包括便當與合菜,不足額部分由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召集人支付。

監察院指出,這次巡察由召集人、監委蔡培村率隊,17名監委參加;張博雅早已於過年期間告知委員會幕僚,3月1日另有要務,不克參加巡察。(編輯:李信寬)10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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