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106年10月8日,廖男因不滿吳女聲請保護令,到吳女位於台中市后里區公安路的租屋處查看,卻因聯繫不上對方心生不滿,返回住處更換衣服、穿戴鴨舌帽與口罩後,又到吳女的租屋處。
廖男點燃香菸後,丟置在棉被上逃離現場,隔壁鄰居聞到異味,向台中市消防局報案,警方循線通知廖男到案。
廖男向警方供稱,他知道前妻已申請保護令,曾兩次到對方的租屋處,但矢口否認縱火,辯稱他是在床上抽菸,煙灰不小心掉到棉被才會著火。
不過,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參酌火災鑑定報告,與現場查扣的證物後,未採信廖男說詞,今天依公共危險與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罪嫌將廖男起訴。(編輯:梁君棣)107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