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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見男子眼神閃爍又說錯身分證號,即以行動電腦人臉辨識,顯示該男子為通緝犯,林姓男子即辯稱該通緝犯是其哥哥,警方告知臉上痣的位置吻合,其仍堅持否認且信誓旦旦請警方可詳查,待警方多方查證並告知作指紋辨識時,其自知已難逃法網,始承認自己就是該名通緝犯。
林男以驚訝語氣告知警方說,他才回來不久且當下在割草務農的樣子,警方也能查獲他,真後悔回老家。林男子因偽造文書數案併判處10年8月之重刑,遭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5年8月間發布通緝,為逃避刑期居無定所四處躲藏,林男聯想到已久未回之嘉義縣竹崎鄉的老家,地處偏遠且人煙稀少,遂打算返老家從事務農種植水果,以為應當不會被當地警察識破。警方全案依偽造文書通緝案移送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