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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興業銀行台北分行成為首家依據「外國銀行在臺分行發行新臺幣金融債券辦法」規定申請並獲准發行新臺幣金融債券之銀行,發行總金額為新臺幣 156 億元。
金管會表示,法國興業銀行本次籌募的資金將用於我國境內重大公共建設、離岸風電建設、陸上風電、太陽能及其他綠能產業建設的相關綠色投資計畫放款。該行並將向櫃買中心申請綠色債券櫃檯買賣,銷售對象為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 3 條第 3 項所稱的專業投資人。
金管會表示,藉由本次綠色金融債券的發行,對提供國內綠能產業中長期融資的需求有幫助,且可提供本國銀行與外商銀行合作辦理專案融資的機會,提升專案融資的經驗與能力,對國內綠色金融發展有正面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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