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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立雄說明,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採公開收購制度者,須在50天內取得被收購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20%,但金金併是先提供參股合作機會,首次持股門檻為10%以上,之後再推動整併,因此,金金併不適用公開收購,是屬於自願性公開收購。
同時,顧立雄也說,金金併以一次一家為原則,即金控或銀行對一家金融機構持股逾25%後,才能再推動下一回合的金金併,但若併購對象規模較小,如被併購者為證券商時,則可以放寬同時併購一家券商加上一家銀行或金控,但若銀行或金控加上一家保險業時,金管會有比較多的顧慮。
另外,為鼓勵金控或銀行推動金融整併,金管會研擬資本計提的彈性處理方案,銀行局長邱淑貞表示,若金控或銀行併購需要新台幣100億元時,依現行規定,這100億元需在自有資本全數扣除,但給予資本計提優惠後,這時需扣除的自有資本將從100億元降低至16億元,等於資本計提打了1.6折,這樣比較不傷業者的資本。
顧立雄表示,金金併涉及「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的修正,因需經過內部作業、召開公聽會、法規預告等程序,預估最快10月底完成修正,屆時才能受理業者申請金金併。(編輯:陳永昌)107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