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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關一般設備設施折舊及攤銷,桃捷公司均依會計作業準則,納入損益結算;至於捷運系統重置費用,則依據交通部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第15條規定,重置費用至營運第六年開始編列。今年是桃捷公司營運第二年,依規定免編列重置費用。
而有關桃捷公司營運前因中央延宕通車所造成虧損12.87億元,桃捷公司表示,已與交通部完成協商,交通部同意將機場捷運包括A8長庚醫院站、A9林口站及A19桃園體育園區站等土地開發效益的資產轉移市府,彌補機捷之前延宕通車的虧損,估計所移轉之資產價值超過12.87億元。目前交通部已將本案簽報行政院核定中。
桃捷公司指出,機捷線於106年3月2日正式通車營運,106年損益結算(盈餘)為1.18億元;107年上半年損益結算,實際純益(盈餘)為2.2億元。損益結算均經會計師簽證,經董事會決議,提送股東常會承認。
另依據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第15條規定,產權屬政府所有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由政府以出租方式提供捷運公司使用。桃捷公司已於105年4月27日與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現為鐵道局)簽訂租賃契約,包含土地、建物、系統及設備等,租賃契約書自營運日起生效,租賃期間共計二年,每年租金為1,000元整。待鐵道局完成產權移轉計畫,桃捷公司後續將於資產負債表揭露代管財產總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