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去拜拜巷內撞上路旁停車 神也不拜就開溜

▲羅姓車主愛車遭擦撞,心疼不己報警處理(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2018.12.09)
▲羅姓車主愛車遭擦撞,心疼不己報警處理(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2018.12.09)

記者鄧力軍 / 台中報導

陳姓男子駕車到合作街福德祠拜拜,駕進巷子時卻不慎擦撞停在路邊的另一輛汽車,心虛之餘索性神也不拜了,就逕行離開現場;遭撞車主心疼之餘報警,第三分局交通隊依路口監視器揪出肇事逃逸的陳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開罰。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羅姓車主報案表示自己的汽車停在臺中市南區合作街94巷1間廟宇,準備取車時發現自己停在巷內的車子竟被擦撞,看著自己左前保險桿都是遭擦撞的痕跡心疼不已,希望能找出肇事者。警方調閱監視器掌握車號以車追人,將陳姓肇事者約談到案。陳男辯稱他本來要去附近的廟宇拜拜,但不慎擦撞到1輛路邊的車,於是也不拜拜了,直接倒車就離開巷子,辯稱以為對方車輛沒有怎樣,才會開車離去等語。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陳男因故撞上路邊停放中機車,事故後沒有依規定處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肇事雖無人受傷,陳姓駕駛仍不得離開現場,該逃逸之行為將會依規定舉發」。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