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揭露評鑑甲等私立托嬰中心虐童 新北忙補破網開罰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今日派員前往私立淯薪托嬰中心進行現場的稽查,以釐清事件發生的始末。(圖/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今日派員前往私立淯薪托嬰中心進行現場的稽查,以釐清事件發生的始末。(圖/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

記者陳志仁 / 新北報導

新北市議員張維倩今(9)日揭露評鑑甲等的私立托嬰中心虐童,並質疑虐童的問題在新北市並非個案,要求即日起全面清查所有的公私立幼兒園與托嬰中心;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罰並立即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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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019010906張維倩指控托嬰新虐童
▲新北市議員張維倩今日揭露評鑑甲等的私立托嬰中心虐童,並質疑虐童的問題在新北市並非個案。(圖/記者陳志仁攝,2019.01.09)

社會局長張錦麗強調,新北市政府不容許不當對待或違反兒權法的情事發生,將依法裁罰、絕不寬貸;針對新北市私立淯薪托嬰中心的虐兒事件,社會局於8日下午收到通報後,已立即啟動調查的程序,並於今日前往托嬰中心進行現場的稽查,以釐清事件發生的始末。

社會局兒童托育科長林秀穗說,私立淯薪托嬰中心托育人員已違反兒權法第49條的規定,除裁處最高14萬元的罰鍰,勒令該行為人終身不得擔任托嬰中心等兒少機構的工作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並登載於托育人員系統;至於托嬰中心知情不報、疏於管理,將兒權法第83條裁處30萬元的罰鍰,並立即停辦。

林秀穗指出,托嬰中心的管理機制為每年稽查2至4次,及每年至少3次的外聘督導現場輔導,每一家托嬰中心至少每3年應接受評鑑,包括工作人員資格、收托人數、衛生、現場照顧技巧,並巡迴輔導,請專家實際了解托嬰中心及教保人員照顧狀況,並要求托嬰中心負責人發現不適任的教保人員,必須立即處理。

社會局於去(107)年8月及12月至私立淯薪托嬰中心稽查訪視,同年6月11月進行3次的外督輔導;另教育局幼兒教育科長李幼安今日也派員稽查淯薪托嬰中心旁的同集團幼兒園,發現私立淯馨幼兒園以未具教保員資格的老師帶班,將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裁罰行為人及負責人各6000元,並要求負責人限期改善。

N2019010907教育局稽查幼兒園
▲教育局今日派員稽查淯薪托嬰中心旁的同集團幼兒園,發現以未具教保員資格的老師帶班,立即依法開罰並限期改善。(圖/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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