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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銀前員工7年前出面披露瑞銀違法行為,開啟本案調查。法院去年秋天首度開庭審理。
2008年爆發全球金融危機後,歐洲各國當局便開始打擊逃稅和銀行業可疑行為。
法國當局認定,2004至2012年間,瑞銀共協助客戶對法國稅務官員隱匿超過100億歐元(約新台幣3490億元)。
今天宣判的罰金,符合法國國家金融檢察署(National Financial Prosecutor's Office)要求的金額。
瑞銀的法國分公司也因共謀罪,被判處1500萬歐元(約新台幣5億2300萬元)罰金。(譯者:張正芊/核稿:劉學源)108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