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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於稍早回應,加速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仍是政府不變的政策主軸, 實際上是以準公共機制為輔,但考量到短時間內無法滿足年輕家庭的需求,加上坊間認真辦學的私立幼兒園不少,因此才提出準公共幼兒園機制,公家單位與私人經營合作,以此彌補過渡期的不足。
且符合要件的私立幼兒園申請加入後,家長享有每月繳費不超過4500元的優惠,第三名以上子女可再減1000元,而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可「免費」就學。
對於婦幼團體指出,準公幼恐導致薪資變相壓低、評鑑失準等疑慮,教育部強調,公、私立幼兒園經營管理,不論於教保服務、服務人員資格等都需持續符合法令規定,幼兒園除定期接受基礎評鑑外,各縣市也訂有定期稽查機制。
而準公共機制也訂有退場規定,若準公共幼兒園有違反涉及不當管教、虐童、性騷或性侵等事宜,經地方政府處罰後最嚴重可退場,若違反一般行政命令或合作要件則須於期限內改善。
教育部於107年7月行政院核定的「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規劃六年內(106~111年)增加公共化幼兒園2247 班,增加提供6萬個就學名額,並以達到「國小校校均有幼兒園」為原則。
為再加速增加公共化教保服務供應量,教育部再加碼提出,於八年內(106~113年)增加3000班,合計增加提供約7.9萬個就學名額,比原來的規劃多了753班,再增加了1.9萬個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