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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專門委員柯今尉回覆,私立學校被保險人超額年金由學校和政府機關各半支付,學校去年十二月和今年一月並未發放給教師,至今兩個月共積欠約54萬元,已經於二月發文給永達要求依法發放,且必須加發逾期利息。
教育部也指出,永達有多次借款影響到學校財務,日前校方擬以借貸方式支付超額年金但教育部未核准,在於依照學校法人捐助章程第九條規定,董事會負有經費籌措及運用職權,故學校不應以教育部不同意借款為由,延遲發放超額年金。
柯今尉表示,學校法人違反「私立學校法第49條同意學校法人處分不動產之附帶條件」與「借款前未報部核定即先予借款」等情事,評估董事會已經沒辦法維持法人正常運作,日前已經徵詢私校諮詢會意見,正在與屏東地方法院聲請解散董事會,但法院審核流程耗時多久,目前尚不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