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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社工指控新女性聯合會打壓、並疑似有薪資回捐等情況,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於2月至勞動部陳情並提起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社會局今天發布聲明表示,爭議未解,新女性聯合會卻在今天就解僱7名社工員,有知情人士透露,這些社工員都有3至5年的資歷,但新女性聯合會並未依勞基法在30天前預告,還連門鎖一併換掉,態度強硬。
目前家防中心已請勞動局介入,並提供相關法律諮詢、釐清勞資爭議。此外,新女性聯合會解僱社工員後,家暴個案便無人協助,社會局也要求新女性聯合會3日內改善,若21日前未提出相關方案,將依照無法履約開罰或以違約解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新女性聯合會常務理事黃碧芬表示,契約裡的「專業服務費用」除了支付社工薪資,還可以支付如勞健保或作業費等費用,但社工堅持只能拿來付薪水,聯合會最後也讓步,讓專業服務費全額用作社工薪資,其他費用則用募款方式支應,社工的薪資每月5日都準時匯入,數目也沒有變。
黃碧芬說,因雙方協調過後,社工仍在上班時間PO文跟照片指控聯合會,不得已之下才用勞基法12條終止勞動契約。
對於社會局要求改善,黃碧芬說,會再請家防中心提供行政指導,希望解決爭端。(編輯:李錫璋)108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