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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為確保少女不會逃跑,還命令她把手伸進自己褲子口袋抓住下體「服務」,少女為保命只能乖乖配合,但仍利用張男不注意時,偷偷透過 LINE 在班級群組裡傳訊「救我」、「我要被強姦了拜託快救我」、「我認真的」、「拜託快來救我」等語求救,同學們卻以為她在開玩笑,直到少女傳訊「不要廢話直接報警」、「我要被陌生人上了」才察覺有異趕緊報警,但為時已晚, LINE 群組對話結束在少女「被上了」的訊息。
事後少女帶著沾了張男精液的髮圈和拍下的車號等證據報警,警方循線逮捕張男,但他出庭時否認犯行,供稱是看到少女心情不好,才會上前關心並問她要不要發生關係,少女拒絕後又改口答應,兩人才到一起空屋裡,且途中少女有機會逃跑卻沒跑,加上驗傷報告顯示少女陰道只有輕微擦傷,足以證明她當時並無激烈抵抗。
法官則認為,從兩人的體型、力氣、社會經驗等方面來看,少女選擇暫時妥協自保是最安全的作法,而從少女密集傳送的求救訊息和蒐證的行為,都可看出她並非自願,加上張男曾多次犯下猥褻、強制性交罪,才放出來沒多久卻又再犯,因此依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