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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宛如質疑,郭台銘早有參選總統意願,但他身為鴻海集團董事長,卻未事先公開揭露重大訊息,有違反證交法157條之1的嫌疑。
對此顧立雄表示,依照證交法157條之1規定,宣布重大訊息是與執行公司業務等有關。對於郭台銘參選總統,需考慮是他個人生涯規劃,還是與鴻海業務有關、且足以影響鴻海股價的消息。至於是否涉及違反證交法,也須由檢調認定。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則表示,郭台銘宣布參選總統後,曾請台灣證券交易所查證,並要求鴻海說明,後來證交所認定沒有疑慮。
不過,國民黨立委曾銘宗隨後提醒顧立雄,不要刻意針對這個議題發言,「不要淪為民進黨打手」。他表示,顧立雄身為金管會主委,應依金管會組織法規定獨立行使職權,做中性發言,若影響股價,顧立雄須完全責任。
顧立雄回答,立委多慮了,金管會一直都是秉持主管機關的立場,用中性的看法回答。(編輯:林孟汝)108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