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遭判刑3年6個月 板信: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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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日電)板信商銀董事長劉炳輝因違反銀行法、背信罪遭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板信商銀今天發布重大訊息表示,對此判決感到遺憾,將委請律師研議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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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炳輝涉嫌利用人頭購買板信商銀子公司板信資產管理位於台北市松山區的土地,之後再向自家銀行申請無擔保貸款新台幣1.6億元,被新北市地檢署以違反銀行法、背信罪為由起訴。

板信商銀當初曾發出聲明稿表示,劉炳輝遭訴起因於板信銀行子公司板信資產管理公司於民國98年11月出售台北市松山區延吉段土地給他人的舊案。

不過,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出爐,劉炳輝等人遭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對此板信商銀發出聲明指出,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無法得知判決有罪的理由,但對此判決結果感到遺憾。

板信商銀表示,將於收到判決書後,委請律師研議上訴事宜,並強調目前公司運作一切正常,營運及財務未受任何影響。(編輯:張均懋)10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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