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出借權將試辦 圖書館憂人力不足、出版界評聊勝於無

書店想圖存必須結合另一項可營利的要素、營造出另一種氛圍。這樣的成功模式促使小書店開始「不務正業」,但字裡行間工作室創辦人郭顯煒表示,這年代出版業、書店通路想存活必須先學會「遺忘」,忘記書店、賣書的本質。(圖/記者許維寧攝)
書店想圖存必須結合另一項可營利的要素、營造出另一種氛圍。這樣的成功模式促使小書店開始「不務正業」,但字裡行間工作室創辦人郭顯煒表示,這年代出版業、書店通路想存活必須先學會「遺忘」,忘記書店、賣書的本質。(圖/記者許維寧攝)

記者許維寧 / 台北報導

有鑒於出版業日益蕭條、越來越少人願意投身文字創作。教育部近日表示,將效法北歐政策擬於台灣推廣「公共出借權」,目前選定國立臺灣圖書館、台中公共資訊圖書館試辦,只要民眾借閱一本書,政府就會提撥一定額度補償金予作者或出版社,希望以此鼓勵創作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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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出借權發源自北歐,政府與圖書館合作,每當民眾向圖書館借閱書籍,政府便以此補貼作者與出版社。有鑒於近年民眾買書率愈減,圖書館借閱率卻逐年攀升,民眾多借不買,首當其衝的便是作者與出版社的收益,故希望透過引入公共出借權,持續鼓勵人才創作。

試辦單位、國立台灣圖書館館長鄭來長表示,目前文化部委託學者算出單次借閱補償金為1.9元,但對於是否真的採用該數字,以及是否要回饋給出版社或作者端、兩者應該如何平分目前尚無法確定。文化部旗下的研究員建議,回饋給作者的百分比應高於50%,但考量到書籍出版作者和出版社皆有功勞,未來該如何擬定、推行,教育部將於一至二個月內組成工作小組商討。

鄭來長談到,若屆時真的實施公共出借權計劃,研究報告中建議若有補償意願須採「登記制」,但有些作者可能已離世或版權由後代繼承,屆時補償金要歸誰,估計還有不少細部問題要釐清,且圖書館可能要再編列額外人力。

時報出版社董事長趙政岷則表示,對作者來講估計效益不會非常好,可能只對少數暢銷書作者有利。近年圖書館統計,最暢銷的仍是金庸系列、其餘則是哈利波特系列、日本作家東野圭吾等,民眾借閱大宗還是那些暢銷作者,但更多的作者都只是小人物,也許實質效益不強、鼓勵性質較高,「可能只是一點補償的感覺,對創作者意願實質作用不大但聊勝於無。」

趙政岷建議,日前出版社力推圖書統一定價制沒辦法從圖書館落實,圖書館也一直以四、五折等低折扣在採購,如果可以提高到七、八折,對作者也是好事一件。但建議對創作者與出版社最大的鼓勵,還是積極培養閱讀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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