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仔內/罷工就該被視為貪婪嗎?

▲反罷工的長榮員工對工會罷工成員高喊:「去機場面對旅客」。(圖/記者李春台翻攝)
▲反罷工的長榮員工對工會罷工成員高喊:「去機場面對旅客」。(圖/記者李春台翻攝)

記者張志康 / 綜合報導

隨著數次協商不成,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長榮分會昨(20)日下午四時起,展開罷工行動。但一樣是罷工,與2016年華航空服罷工相較,網路上多了不少痛罵長榮罷工空服貪婪、甚至要求長榮開除罷工空服的聲音。但平心而論,罷工,就該被視為貪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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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情況下,人們不會對勞工爭取權益有太多意見,但為什麼針對這次罷工的空服員有這麼多意見?整理起來,大致不脫幾個原因:一、空服的薪水已經很高。二、空服罷工影響旅客行程。三、長榮空服這次採突襲式罷工。四、工會提出的禁搭便車條款。

首先,罷工本來就是勞工爭取權益的撒手鐧,以台灣來說,罷工的門檻其實不低,首先要先有工會,其次,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3條規定,勞工僅能針對薪資或休假等「調整事項」罷工。接下來,想要罷工還必須經過「調解」,經過確立「調解不成立」後,工會才能發起罷工投票。而罷工投票,還必須經過工會成員直接、無記名投票,過半數同意,才能罷工。換言之,如果不是真正權益受損,哪個勞工不願意過平穩的生活?哪個勞工願意這樣過五關、斬六將,只為了要罷工、鬧事?

再來,若要說長榮空服們是「突襲式罷工」,那麼就有趣了。因為空服工會6月7日就已經取得罷工權了,換句話說,不管是消費者也好、長榮航空也罷,其實都有非常充裕的時間可以因應。退一萬步來說,即使工會真的提前三天宣告罷工,現在遇到行程受阻的旅客們,就有充分的時間因應嗎?就會選擇不要長榮免費的簽轉,選擇自費更改行程嗎?

另外,從昨日下午2時工會宣布即將罷工,3點不到,長榮官網就已推出罷工專區來看,長榮航空的反應也絕非「被突襲」,在這樣的情況下,不滿意的旅客還要怪罪依法維權的空服員嗎?

事實上,這次空服員工會與長榮航空的勞資協調會破裂的主要原因,在於工會堅持「禁搭便車」條款,而長榮拒絕的理由,說穿了,就是想把工會主動爭取勞動權益,長榮航空被動接受,改成長榮航空「主動」「施恩」予旗下的職工,以降低工會的存在感與實際效應。

稍早行政院長蘇貞昌受訪時表示,政府實在很不願意看到罷工。但平心而論,長榮空服的罷工,與2016年華航空服罷工一樣嗎?其實是不同的。最大的差異在於,長榮是一家純民營的公司,政府無法強制介入,若企業高層與工會若都不願低頭,則罷工就很難落幕。

每一場罷工,其實都是勞方與資方的對決,資方擔心的,是勞方如果獲勝,則未來的工運會沒完沒了。在此同時,勞方擔心的,則是因為激烈的罷工,會導致資方秋後算帳,喪失工作權。在兩者相較之下,勞資雙方誰付的代價比較大,顯而易見。

那麼,消費者權益呢?說老實話,這就真的不關空服員的事情了。道理很簡單,空服員罷工,是基於空服員與航空公司之間僱傭關係的糾紛。而消費者的行程受阻,則是基於消費者與航空公司之間的契約關係。換句話說,雖然空服員罷工導致了消費者行程受阻,確有其因果關係,但是,實際上要解決問題的人,卻應該是航空公司,畢竟,收取消費者付出的機票錢,成立運送契約的,並不是空服員,而是航空公司。

不過,稍早長榮航空總經理孫嘉明表示,空服員工會提出的八點訴求中,關於勞工董事一項,依現行的《勞資爭議處理法》的確不屬於可以罷工的範圍,該公司將提出「非法罷工」告訴。後續空服員工會打算怎麼因應,還值得進一步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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