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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指出,台灣有七成的大專生,四成六高中職生都在私立學校就學,私校擔負相當高比重教育責任,但一直沒有受政府和社會重視,政府視公校為教育「直營店」,私校為「加盟店」, 重公輕私的結果就是讓私校普遍以廉價方式辦學,教育品質不能提升導致私校普遍被社會評價為次等學校。
東海大學教育法治學者林騰鷂教授批評,私校法制定時第一條原規定:「獎勵私人捐資興學」,要求學校要具備一定的款項與土地才能興辦,但現在私校法第一條卻是無捐資要求之「鼓勵私人興學」,導致公司、財團以出售土地、挪用校款炒作股票等其他利益考量作為目的,大幅裁減私立大專院校的科系、師資等資源,讓私校教育目的逐漸崩壞。
私校董事會也是一大隱憂,尤榮輝說,私校法32條規定「私校董事均為無給職,但得酌支交通費」,然而第30條放寬為「得酌支出席費、交通費及專任董事者得支領報酬」,造成私校董事會內,有專任有給職與兼任無給職之區分,資訊的不公開與權力不對等,為私校董事會大開方便之門。私校學雜費受管制,以及私校董事會以威權治校、營利心態辦學造成高等教育的危害。
世新大學前校長賴鼎銘表示, 我們要為私校點盞無形的燈,私校董事會「五鬼搬運」,把學校當企業運作,但是學校是公益事業,如果無心辦學,一切以利益為思考,台灣私校的處境便如同現在一樣黯淡。
賴鼎銘說,辦學校就像農夫種田,要如何選苗、如何栽種、如何灌溉,農敷的角色最為重要,但學校現在套過教師評鑑、強迫招生等機制壓榨教師,讓教師無法好好「栽種」,呼籲私校高層應該抱持感恩之心照顧教師。
最後私校工會也號招教師在教育部前點起蠟燭,希望藉由「點燈」儀式,讓私校教育的未來能夠重現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