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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發展局都市修復工程科長謝國基表示,此案三月已依違反建築法第93條通知勒令停工,四月發拆除通知,期間廠商欲申請合法,後來遭到駁回,市府再於九月通知若不拆除,將於十月份強制拆除,原就排定十月拆除,並非外界所謂因大雅火警個案才排拆。
謝國基說,違建是全國性問題,但台中市持續輔導處理,平均每月拆遷件數約200至300案,但每月光是查獲或受理檢舉個案就高達600案以上,「拆的速度不敵新增的案數」,呼籲民眾不要再蓋違建,造成公安疑慮。
由於此案違建人自行出租給其他廠商賺取租金,謝國基指出,出租方理應告知承租方此案排拆期程,而非隱匿事實,未將違建拆除,竟再出租賺錢,「將錯就錯」,增加更多工安疑慮。
都發局指出,中市累計查報未拆違建案,今年9月止達8萬7,904件,其中,農地上的違章工廠由中央與地方通力查緝,自104年1月1日開始有註記農地違建紀錄,至今年9月止農地違建查報共5,998件,疑似作工廠使用經都發局拆除共96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