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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哲肇表示,病患通常主訴如被雷擊般的頭痛,是有生以來最嚴重頭痛,常伴隨頸部僵硬,一旦出血約近三分之一,病患到院前幾無生命跡象,經急救亦無法挽救;約三分之一病患即使送醫後仍因破裂產生的併發症,如再出血或腦血管痙攣,最終導致死亡或重度失能。
僅有不到一半的病人有機會藉由「開顱夾閉手術」或「經血管內栓塞手術」避免再次破裂出血,但仍有可能遺有水腦症需接受腦室腹腔引流管置放手術,或是遺有頭痛、眩暈等情況,因此,腦動脈瘤破裂出血的傷害性可說是所有腦中風類型中最嚴重的一種。
張哲肇指出,目前動脈瘤治療方式主要分為「開顱夾閉手術」與「經血管內栓塞手術」兩種,僅極少數複雜性或巨大型動脈瘤需要進行腦血管繞道手術。
動脈瘤治療目的係為防止出血或再出血,兩種治療方式風險差異不大,最大風險在於未將動脈瘤夾閉或栓塞前發生破裂出血,此出血可能造成嚴重併發症如重度失能、植物人甚至死亡等。
張哲肇強調,多數未破裂腦動脈瘤並無明顯症狀,門診就診之未破裂腦動脈瘤病患,多為健檢或因其他病因進行腦部檢查時意外發現。
據統計腦動脈瘤小於0.7公分以下者破裂機會低,小於0.5公分以下之動脈瘤則更低,破裂出血機會約為千分之一到五。張哲肇建議,腦動脈瘤如小於等於0.5公分要定期至醫院追蹤,0.5公分至0.7公分須讓醫師評估後續如何處置,大於等於0.7公分者一定就要做醫療處置以避免破裂出血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