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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現經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以違反森林法,分別處陳嫌有期徒刑1年6個月,併科罰金400萬元;處張嫌有期徒刑6個月,併科罰金240萬元。
林管處指出,該案被害樹種為茄苳,雖非屬公告貴重木,但園藝市場價值頗高,且對林地水土保持、國土保安、水庫集水及提供野生動物棲息處所等功效影響至鉅。
林管處表示,遭竊取的百年茄苳樹遭截幹且根系裸露存活堪憂,經運回觸口樹木園區,以挖穴植土台方式予以細心照料,目前生長良好並已成為觸口自然教育中心環境教育的題材,也為園區多種鳥類棲息的好所在。
林管處呼籲,千萬不要為一己之私,侵害到國有林地寶貴森林資源,讓我們一起守護山林維護自然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