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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對本案,監察委員蔡崇義、田秋堇、楊芳婉、高涌誠、趙永清、張武修、王幼玲、林盛豐、林雅鋒等人,提出不同意見。這九位監委認為,報告結論無視審計機關及衛福部等相關主管機關「未發現欠妥情事」的覆核意見,卻採信陳情人高雄市議員的陳訴;對於報告質疑委任律師酬金以善款支應,個案求償金額每案均價等,對此表示遺憾。
上述監委表示,律師費用因人數眾多,乃用統標,事實也證明得標費用比由律師個案訴訟,價錢低廉甚多,律師公會及法務部都表肯定,對於災民集體訴訟當然有利。調查報告以得標費用除以戶數,再指出特殊個案求償費用低於律師費用,而忽略集體訴訟其訴訟標的本即多寡不一的事實。
監委說,有關善款基金會以民間代表為主,政府功能在輔佐,台灣及國外災變,民間已有多起善款基金之成立,此民間組織監察院是否適宜介入調查,已有疑義。況且高雄氣爆經多年調查,均無不法,甚至肯定。以客觀而言,基金會有自主使用之權,監察院實無主觀逕行認為不當,對此糾正無法認同。
值得一提的是,調查本案的五位監委李月德、陳慶財、楊美鈴、江明蒼、江綺雯,均為馬政府時期提名的監委,而提出不同意見的監委,除林雅鋒外,均為蔡政府時間提名。也讓外界有著諸多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