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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 年,泰德‧邦迪的生母露易絲( Eleanor Louise Cowell ) 帶著他離開費城,前往華盛頓州定居,她於隔年在 1 場派對上認識 1 名叫強尼‧邦迪( Johnny Culpepper Bundy )的醫院廚師, 2 人結婚後又生了 4 個孩子。強尼試圖將年幼的泰德‧邦迪當成自己的孩子,但泰德‧邦迪並不喜歡參與各種所謂的家庭聚會,認為強尼只是個不怎麼聰明、收入微薄的廚師。雖然此時的邦迪看似是個文靜乖巧的好孩子,但內心深處強烈的孤獨感,也讓他從小就養成孤僻的社交模式。

1969 年秋天,邦迪回到華盛頓州,再度進入華盛頓大學就讀,主修也從中文轉為心理學,這個時期邦迪展現他優秀的學習能力,但他始終未能忘懷史蒂芬妮,被對方拋棄的心理創傷已深深烙印在他內心深處;此外,有資料指出,邦迪也是在這年回到出生地伯靈頓,查看了自己的出生紀錄,得知自己私生子的身分,令他再次受到打擊;種種負面因素累積,已經讓他慢慢走在成魔的道路上,儘管此時的他看上去仍然那麼「善良、懇切和善解人意」
1973 年,邦迪憑著幾位華盛頓大學心理學教授的推薦信,被普吉特灣大學和猶他大學法學院錄取,而他最後選擇赴猶他大學深造。他在此時與初戀情人史蒂芬妮重逢,雖然當時身邊已有了新女友梅格·安德斯 ( Meg Anders ) ,邦迪仍與史蒂芬妮短暫「愛火重燃」,對史蒂芬妮來說,她對於這個已完全蛻變成翩翩君子的邦迪感到十分驚奇,可短短不到 1 年,邦迪就突然與史蒂芬妮切斷所有聯繫,據邦迪的說法,他只是想證明自己有能力再追到史蒂芬妮,他從來沒有原諒史蒂芬妮當年離他而去,而女方則把邦迪的行徑歸因成當年 2 人不歡而散的報復。
1974 年,悲劇拉開序幕(雖然邦迪本人聲稱他其實更早就開始殺戮),陸續有多名女學生在猶他、俄勒岡和華盛頓等州失蹤或是被殺,根據目擊者證詞,那段時間,附近常有 1 個纏着繃帶的男性出現,看起來好像正在讀書,有時則稱自己車壞了請求幫忙,由於邦迪外型優雅帥氣,一般人根本不會把他跟變態殺人魔扯在一起,加上邦迪犯罪情商高,也為辦案增添不少困難度。
1974 年 1 月 4 日,喬尼‧莉茨( Joni Lenz )被發現奄奄一息的倒臥在華盛頓大學的合租宿舍,遭到毒打和殘忍的侵害,雖然是邦迪毒手下極少數的倖存者之一,但也為她的身心留下永久性的傷害。隨後邦迪在前述幾個州繼續出手,有時是潛入住宅或宿舍行兇,有時則是以 1 名手打石膏、需要幫助的年輕俊男身分,請求年輕的女性幫助,這些女性之後往往就不知所蹤,下場就是慘遭殺害,由於受害人數太多、時間拉的長,加上邦迪拒絕透露具體犯罪細節,所以他究竟何時或何地開始殺害女性尚無共識,他也向不同的人講了不同版本的故事;除了喬尼‧莉茨,另 1 個僥倖逃脫的受害者就是卡洛‧德洛克( Carol DaRonch )。

1975 年 8 月 16 日,邦迪在鹽湖城郊區的西瓦利,因為形跡可疑而被公路巡警攔下,在後車廂裡,警方發現藏了 1 根鐵撬 、 1 個用剪開的長絲襪做成的面具、繩子、手銬、電線和 1 個冰袋,而以涉嫌入室盜竊的罪名逮捕他。在偵查的過程中,警方發現恐怕不僅僅是簡單的入室行竊,而是牽涉到近年發生的連串命案,但苦無直接證據,直到同年 10 月,卡洛到猶他州警局指認邦迪,邦迪的所作所為逐漸曝光。
1976 年 6 月 30 日,法庭宣布邦迪對卡洛的綁架罪名成立,判他 15 年監禁,服刑地點為猶他州州立監獄,但因為越多證據的浮現,隨著其他樁綁架謀殺案也開始審理,邦迪被轉移到科羅拉多州的亞斯本( Aspen )受審,結果他竟在 1977 年 6 月 7 日逃獄成功,在山中找到間沒人的小屋住了幾天,可一直沒能逃離當地,警局發動了 150 人加上警犬搜索,邦迪就此受困,直到 1977 年 6 月 13 日,邦迪因偷車打算逃出亞斯本,被車主察覺而落網。
邦迪被抓回來後,關押在格蘭伍德待審監獄( Glenwood Springs Jail ),但他不甘心坐以待斃,竟用了 6 個月的時間,從其他的犯人那裏購得了鋼鋸片與監獄的平面圖,還利用其他囚犯洗澡時製造的聲響,在牢房天花板上鋸出了一個大約 1 平方英尺的洞,接下來幾週,邦迪利用夜間在天花板上探索,尋找逃獄路線,此事未被獄警察覺,結果邦迪於 1977 年 12 月 30 日,趁著監獄人員大多回家過耶誕節、人手不足的空檔,用書和一些雜物放在毯子下,假裝成自己在睡覺,然後偷偷鑽進事先打通的天花板隔層,趁人不備進入了警員的休息室,換好衣服後,大大方方的走出了警局的正門,直到第 2 天中午,獄警才驚覺邦迪竟再次越獄了。

雖然邦迪狡猾、詭計多端,但終究會得到該有的法律制裁。 1978 年 2 月,值勤警員因發現邦迪駕駛的是贓車,便開始對他實施追捕,經過一番搏鬥後,邦迪再度被抓入監,經過漫長的審理,1979 年 7 月,邦迪被判處 2 個死刑; 1980 年 2 月 10 日,邦迪再被判第 3 個死刑。
儘管惡貫滿盈,但像邦迪這樣戴著人皮面具、舉止優雅有禮的惡魔,常會意外吸引到一些愛慕的女性。在整個審判過程中,邦迪最出名的還有當庭向證人卡羅‧安‧布尼( Carole Ann Boone )求婚,更讓人驚奇的是卡羅竟然答應了,甚至還在 1981 年底為邦迪生下 1 個女兒。這樣的女子,並不只卡羅 1 個,在邦迪結婚後,無數的女性還寫信向獄中的他表示好感,讓人非常吃驚,也引來許多社會的批判,希望大眾有正常的價值觀和道德觀。
邦迪被捕後完全否認自己的罪行,直到上訴失敗、真正面臨死刑前才承認犯下了至少 30 起謀殺案,具體數字連他自己都記不清楚。 1989 年 1 月 24 日,邦迪在佛羅里達州瑞艾芙德監獄的電椅上被執行死刑,獄外甚至有大批民眾鼓掌歡慶、放起煙火,慶祝惡魔終於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