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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開辦至今,常有役男反映,服替代役之薪俸每月僅新臺幣6千多元,月卻須繳納987元的國民年金保險費,實在無力繳納;且經役政署多次向國民年金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轉達建議,將替代役役男比照常備兵役納入免繳國民年金保費對象,但未被採納。
提案委員羅致政等人表示,基於服兵役公平原則,適齡役男服替代役與服兵役都是履行憲法上的義務,卻只有替代役要自行負擔國民年金,實在不合理。因此,今透過修法改善不公的狀況,以減輕替代役男服役期間的負擔。役政署也同意相關配套調整會在兩個月內完備,經過三讀過後即可順利落實。
新聞來源為Newtalk 新頭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