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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6樓以上集合式住宅,凡施作天花板、內部牆面、隔間牆更動等,都要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證,5樓以下公寓若要隔成套房或雅房出租,只要增加2間居室或1間浴廁,也要申請許可。除這道規範外,目前雙北市還額外要求,若要將合法房屋改裝成多間套房,還要取得「直下層住戶同意書」,若擅自裝修,可開罰建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裝修業者6至30萬元罰鍰。
之所以希望取得官方許可外,還要直下層住戶同意,結構技師、建築安全履歷協會理事長戴雲發說明,這項措施有兩個用意。其一,若隔間變多,牆面勢必會變多,如此一來就需考慮原本建物結構能否承受新增重量;舉例來說,以一棟新建大樓而言,磚牆與輕隔間的重量差異,「每平方公尺就可能差100公斤」。因此,若要增加隔間牆,不妨選用等級較高、也有隔音效果的輕隔間,使整棟建物不會有抗震力不足的疑慮,對直下層的載重能力負擔也較小。
其二,則是考量防水。戴雲發指出,一般房子住久了,都可能需重新施作防水與水電管線等工程,更何況是新增多間浴廁,或是移動浴廁位置等工程,更應格外注重防水、管線等。而透過取得官方許可與樓下住戶同意書,有督促雙方對工程更加重視、督促的功能,也是確保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