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警方表示,蔡男被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臺幣300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及第31條第6款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掣單舉發,並通報高雄動物保護處前往查處是否有違反動物保護法。
蔡男對自己在道路溜馬的行為坦承不諱,警方依規定對其掣單舉發,三民一分局分局呼籲,民眾攜帶飼養的寵物、禽、畜,一定要繫繩牽繫,且不得疏縱、任由其在道路上奔走,如此不僅讓自己荷包失血,也影響用路人安全及造成寵物的生命遭受危害;對於媒體詢問曾發生過騎馬上酒家的事情,三民所副所長張永昇鄭重呼籲民眾,酒駕騎馬也是違法,還是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