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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參照了其他國家的球員制度,像是國外有分A、B、C制,我們則是分A、B級。」蔡其昌表示,「各隊薪資前12高的為A級,而13名以後則是B級,兩種等級各有不同補償辦法。」
更具體的說,A級就是比照現有的補償方式,也就是125%年薪全額補償、或是75%為補償金+一名25人名單外的球員;B的話就是僅補償75%年薪,但不再另外補償球員。
另外,去年統一有3人行使FA制度,然而聯盟之前規章規定,任何球團最多只能簽下兩人,引起討論。今天開會則是修正了此規則,改成「N+2」,任何球團簽別隊最多只能簽兩人,自己球團的自由球員,無論多少人都准許可以簽回來。
由於規章如此改動,因此若是進行交易前12高的球員,那球團必須提供契約給聯盟審核。「聯盟會先掌握各球隊薪資前12高的球員名單,但我們允許他們不用告知我們薪資多少錢,但實際雙方交易時,他們要把契約給我們。」
至於是否應該全部薪資透明化?蔡其昌認為現階段大家對於薪資的定義不同,「現在薪資樣態很多,有些是獎金、有些是要打滿幾場,要公告之前要先明確什麼是薪資,大家要有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