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是累犯!勞動部:武塔站4月已開罰2次

▲勞動部職安署表示,今日事故前,職安署已針對台鐵武塔站工程進行2次勞檢,並開罰6萬元。(圖/翻攝自台灣鐵路管理局臉書專頁)
▲勞動部職安署表示,今日事故前,職安署已針對台鐵武塔站工程進行2次勞檢,並開罰6萬元。(圖/翻攝自台灣鐵路管理局臉書專頁)

記者張志康/綜合報導

台鐵今(24)日於宜蘭武塔站再傳職安意外事故,勞動部職安署今日事發後派員至現場調查,發現承包商未依規定設置現場監視人員,預計將開罰30萬元,台鐵則未善盡監督管理責任罰15萬。勞動部透露,職安署本(4)月已於13日及20日兩度勞檢武塔站,並揪出2項違規,開罰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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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署表示,今日針對武塔站勞檢,發現工程未依《職業安全設施規定》第40條規定,勞工進行臨軌作業時應配置監視人員或警告裝置等,將對廠商處以最重罰30萬元。

職安署透露,自太魯閣號事故發生後,職安署便已對台鐵展開勞檢,就以今日上午發生事故的武塔站為例,職安署分別於4月13日及20日兩度進行勞檢,並針對施工區未設置圍籬、推高機未符法令規定等缺失開罰。

據職安署統計,截至本月19日為止,職安署已檢查93廠次台鐵工程,進度6成4,計有52廠次違規、10工地停工,初步裁罰金額高達10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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