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停課幼兒園收退月費 議員:重新研議辦法

▲中市議員陳淑華接到幼兒家長陳情指出,幼兒園依收退費辦法不退月費給家長,她呼籲,教育單位重新研議收退費辦法(圖/(圖/陳淑華提供2021.5.28)
▲中市議員陳淑華接到幼兒家長陳情指出,幼兒園依收退費辦法不退月費給家長,她呼籲,教育單位重新研議收退費辦法(圖/(圖/陳淑華提供2021.5.28)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台灣疫情延燒,全國三級警戒,教育部兩度宣告全國各級學校、幼兒園停止到校至6月14日,將近一個月家長們必須在家照顧幼兒。台中市民進黨議員陳淑華接到幼兒家長陳情指出,家長受到防疫照顧假、停業、無薪假等等,收入鋭減,幼兒園又依收退費辦法不退月費給家長,家長難以負擔。對此,陳淑華呼籲,教育單位重新研議收退費辦法,由政府擬定的紓困方案補助幼兒園及教師薪資,把應該退費的退還家長,創造孩子、家長、幼教三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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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華表示,學校系統停課,家長們哀鴻遍野,尤其幼兒沒辦法送到幼兒園,家長無法營生、收入鋭減,但各幼兒園依台中市政府的收退費辦法卻沒有退月費。陳淑華表示,台中市教育局一直強調停課但是沒有停班,幼兒園還是有開,所以家長還是必須付費。

陳情的年輕媽媽說,她們在家照顧小孩,是被迫在家沒上班,是請自己的特休還是無薪假。向園方詢問,只能退餐費、交通費等,月費不退。她就質疑,為何園方沒有收小孩,卻要家長付費。許多幼兒園老師也放了無薪假,幼兒園反而收月費卻少付薪資。

陳淑華要求,建議由紓困方案納入幼兒園,並補助部分幼兒園教師薪資。現在各行各業都受到衝擊,所有內需產業大多受到影響,休防疫照顧假、無薪假、停業、收入鋭減的,需要取得一個平衡,否則家長一旦負擔不起,沒有能力送小孩到幼兒園。盧市府應思考如何營造好的幼托環境,建構家長與教育托育機構的信任,是政府的責任。

六月馬上就到了,恐怕屆時家長、幼兒園在收費標準上會發生衝突。陳淑華呼籲,市府教育局儘速重新研議相關收退費辦法,體恤家長的辛苦,共創家長、小孩、幼兒園共贏的局面。

台中市教育局表示,教育部已於5月27日與各縣市及幼教業界代表研商,目前決議為6月1日至14日停止到園期間,暫時不向家長收取費用,等復課後,幼兒園再向家長收取6月的代收代辦費,包含活動費、材料費、午餐費及點心費等;至於向家長收取的額度,則依據幼兒實際上課日期比例計算,市府將配合中央決議辦理,維護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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