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外帶不能內用 流動攤販群聚喝酒飲食遭罰

▲三級警戒期間所有餐飲業都只能外帶不可內用,攤販也不例外。大園警方查獲流動攤販提供顧客群聚喝酒飲食,函送衛生局開罰。(圖/大園分局提供)
▲三級警戒期間所有餐飲業都只能外帶不可內用,攤販也不例外。大園警方查獲流動攤販提供顧客群聚喝酒飲食,函送衛生局開罰。(圖/大園分局提供)

記者李春台/桃園報導

全國疫情三級警戒,又有攤販違規提供客人內用群聚!大園分局觀音分駐所於26日13時許在觀音區電廠三路,當場查獲2家攤販違規提供客人內用飲食、飲酒聊天,警方立即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告發,函送衛生局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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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園警方表示,目前仍處於防疫三級警戒,所有餐飲業包含攤販均不得內用,僅能提供外帶服務,但最近有民眾檢舉,在觀音區電廠三路一處工地外,常有流動攤販違規提供桌椅讓客人內用,恐成防疫破口,請警方加強巡查。

觀音分駐所因此於26日下午前往稽查,果然發現2家攤販擅自擺放桌椅提供內用,現場約有10名客人正在飲食、飲酒聊天,攤販違規事實明確,警方立即填寫傳染病防治法稽查紀錄表,函送衛生局裁罰,依法可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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