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再祭新規!握百萬用戶資訊企業 海外上市要審查

▲繼下架滴滴出行與25款相關app後,中國網信辦又打算修訂網絡安全審查辦法,規定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資料的營運商,若要赴海外上市,必須先申報網絡安全審查。示意圖。(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繼下架滴滴出行與25款相關app後,中國網信辦又打算修訂網絡安全審查辦法,規定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資料的營運商,若要赴海外上市,必須先申報網絡安全審查。示意圖。(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要聞國際中心蔡姍伶/綜合報導

中國近期又收緊對企業的監管,中國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簡稱:網信辦)宣布,本月10日至25日,將就《網絡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展開公眾諮詢,內容要求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資料的營運商,若要赴海外上市,必須先向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絡安全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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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陸媒報導,修訂草案與現行版本差別頗大,主要是加入了網絡安全審查與企業經濟活動之間的關聯,包含第4條建立國家網絡安全審查工作機制的成員名單,增加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及第6條有關掌握大量個資的運營者,赴國外上市須先申報網絡安全審查。

草案並指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營運者採購網絡產品和服務,或開展數據處理活動,若可能影響到國家安全,則應進行網絡安全審查,相關營運者也應預判可能的國安風險,適時申報及配合審查。

此外,現行版本第9條「網絡安全審查重點評估採購網絡產品和服務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在修訂草案中改為「 網絡安全審查重點評估採購活動、數據處理活動以及國外上市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主要考慮以下因素」,並增加了:「國外上市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核心數據、重要數據或大量個人信息被國外政府影響、控制、惡意利用的風險」。

在中國國家網信辦提出修訂草案前,中國最大網約車平台「滴滴出行」才剛因北京實施網路安全審查,於美國上市不久就被勒令下架;官方9日晚間又公告,下架「滴滴出行」母公司「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25款應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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