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12月舉行 考試院增設宜蘭考區

▲考試院公布今年地方特考定於12月11日舉行,並增設宜蘭考區。(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朱啓瑜攝)
▲考試院公布今年地方特考定於12月11日舉行,並增設宜蘭考區。(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朱啓瑜攝)

記者張志康/綜合報導

考試院今(15)日公布,經院會決議,今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時間,定於12月11日至13日舉行,並增設宜蘭考區。另外,考試院會也通過司法官特考增列需用名額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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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表示,今年起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除原有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考區外,增設宜蘭考區,共計於13個考區同時舉行。

考試院指出,本項考試共設三等考試一般行政等46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711名;四等考試一般行政等38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462名;五等考試一般行政等12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153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1,326名。

有關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等事項,考試院說,分別依照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及其附表、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及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等規定辦理,相關規定將載明於應考須知;各類科需用名額情形,將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另行公告。

另外,考試院會今天也通過,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增列需用名額15名,原公告需用名額為102名,依據銓敘部再次提報缺額,因此增列。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這項考試需用名額總計117名,其中司法院55名,法務部6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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