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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防疫期間,消防署認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針對災害應變中心運作及各項防救災工作的執行,也應考量落實防疫措施,依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防疫措施指引辦理。
同時,預先掌握居家隔離、集中檢疫、防疫旅館等清冊資料,備妥防疫物資,以利執行救災與應變工作時,視需要強化相關防疫措施,確保防救災人員自身安全,避免疫情擴大風險。
消防署提醒,颱風來襲期間,民眾應隨時注意雨量及附近河川水位,預先準備至少3日份食物與飲用水,並備妥手電筒、收音機及行動電源等防災用品。
值得注意的是,切勿從事登山、游泳及釣魚等戶外活動,更要避免到海邊觀浪或戲水,以免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