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道路施工交維 議員批淪紙上作業沒防護

▲議員質詢指出,市政府委外廠商交通維持計畫有申請不用執行,施工便宜行事(圖/柳榮俊攝2021.8.18)
▲議員質詢指出,市政府委外廠商交通維持計畫有申請不用執行,施工便宜行事(圖/柳榮俊攝2021.8.18)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台中市交通維持計畫(簡稱交維計畫)有申請不用執行?市議員林祈烽、施志昌和鄭功進今(18)日在市議會進行都發建設水利業務質詢時,播放影片和照片質疑市府擬訂的交維計畫根本都沒有在執行,委外廠商在道路施工便宜行事,不見義交或工人在指揮交通。議員要求市府各機關要嚴格盯緊包商確實遵守規定,不要讓這種可以防範的交通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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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祈烽說,多位民眾向他投訴,在道路上看見工人在修剪分隔島路樹或是開挖管線工程時,時常看不到有義交或工人在道路前方指揮交通,市府不是訂有道路施工的法律規定,包商都需要送交交通維持計畫書嗎?是廠商便宜行事,有送交維計畫書卻沒派員?還是有包商沒有申請就自行開挖道路?


林祈烽表示,民眾抱怨在道路上行駛,前方可能是大貨車或大客車阻擋了前方視線,當大車變換車道時,後方的小車根本就不知道原來前方道路上有工人在施工,尤其是在轉彎處時更是危險,等到駕駛人發現,只能緊急剎車,全車的人都受到嚴重驚嚇。


林祈烽指出,他自己在外面跑行程時,也遇過這種驚險的情況,施工單位根本無視道路交通安全,也不管施工工人的生命,完全沒有義交人員在指揮交通,情形實在有夠離譜,市府的自治條例規定的很清楚「施作工程未經核准交通維持計畫者,處工程主辦單位負責人及承攬人,新臺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勒令停工及限期恢復原狀,不遵守勒令辦理者,得按次處罰。」


建設局長陳大田表示,委外廠商在契約上都有規定,只要在道路上施工或復工時,一定要按交維計畫執行,有人在前面引導及管制人車通行,如果違反規定,會依契約記點扣款。


陳大田強調,第一線的養護工程處同仁都會抽查督導,也曾經有類似的開罰處分,會請養工處積極加強查處,請所有廠商要依契約和遵守工安規定,確保施工和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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