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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疑似不滿自己遭大肆報導,透過臉書開罵:「我不懂一個判刑早就判過,也早就報過新聞,為什麼今天新聞又要再報一次?」貼文一出,掀起網友熱議:「因為你不愛被嘴,只要被嘴,每次都會回應,你一回應就會有人再去追溯新聞寫些什麼,這樣就增加了這新聞的閱讀量」、「館長能增加流量,蹭好蹭滿」、「因為你很好釣,咬了還不會脫鉤」,也有人大讚館長本身就有一定的知名度,說話也很有哏,是吸睛度十足的話題人物。
高院考量館長所犯之犯罪類型相同,犯罪動機、情節及行為次數等,評價他應受矯治程度,定應執行拘役68天,得易科罰金6萬8000元確定。至於民事求償部分,北院判館長應賠償吳宗憲80萬元,還要公開向他道歉,目前館長不服上訴二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