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破滅!警專招生男主角 向詐騙集團索賄、判6年定讞

▲警專招生男主角,向詐騙集團索賄、判6年定讞。 (圖/取自NPA署長室粉絲專頁)
▲警專招生男主角,向詐騙集團索賄、判6年定讞。 (圖/取自NPA署長室粉絲專頁)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2018年間,瑞芳警分局一名賴姓前偵查佐,在警專招生海報中化身肉販,寫著「為了緝捕嫌犯,我的Cosplay沒有極限」,刻劃了警方英勇形象,不料,這名賴姓前偵查佐,卻利用偵辦電信詐欺案的機會,竟向詐騙集團成員索賄35萬元,案經法院審理,一審依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判處5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二審改依收賄罪判6年、褫奪公權5年;其上訴最高院遭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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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賴姓前偵查佐本任職於新北市瑞芳分局,犯案後已遭停職,他於偵辦詐欺案件期間,向詐騙集團成員林男,透露偵辦的消息,並對其索賄金錢,事後,林男先後交付20萬、15萬元。賴姓前偵查佐拿到錢後,則於偵辦期間,要求詐騙集團的共犯胡男,於筆錄時不要供出其他成員,且賴男也未通知其他人來製作筆錄,但後來有其他成員、因他案而被羈押,全案才因此曝光。

東窗事發後,賴男將35萬元交還給林男父親,並否認有索賄犯行。案經法院審理,一審認為賴男確實收賄,但考量金額不高,因此依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判5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二審認為,賴男確實是藉職務之便索賄,此外賴是有調查職務的人,但審酌他將35萬元還給林父,酌減刑度改判刑6年。賴男上訴最高院,最高院認定二審量刑妥適、無違誤,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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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