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原址將建公園 保障住戶及所有權人居住權與財產權

▲城中城大樓大火後經高市府評鑑後決定原址建公園,市長陳其邁強調,保障住戶及所有權人居住權與財產權。(圖/高市府提供)
▲城中城大樓大火後經高市府評鑑後決定原址建公園,市長陳其邁強調,保障住戶及所有權人居住權與財產權。(圖/高市府提供)

記者郭凱杰/高雄報導

高雄城中城大火發生後,高雄市政府第一時間進行救災、緊急安置及社會救助,針對城中城大樓未來處置,市長陳其邁今(1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城中城大樓經3大公會聯合鑑定確定為危樓,有拆除之必要,市府將會依法公告強制拆除,大樓原址將興建公園,成為鹽埕舊城區新生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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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陳其邁稍早也在議會接受質詢時除表示,城中城大樓原址建公園保障住戶及所有權人居住權與財產權也重申,只要是危險不適合居住,一定會拆市民安全最重要。(圖/高市府提供)
▲市長陳其邁稍早也在議會接受質詢時除表示,城中城大樓原址建公園保障住戶及所有權人居住權與財產權也重申,只要是危險不適合居住,一定會拆市民安全最重要。(圖/高市府提供)
同時,陳其邁稍早也在議會接受質詢時表示,對於只有地上物的屋主將從優補償,租客則規畫入住社會住宅,一定會保障民眾的財產權、居住權。他也重申,只要是危險不適合居住,一定會拆,雖然會有不少困難,但市民安全最重要。

城中城大樓大火後,經高雄市土木技師、結構技師及建築師等三大公會聯合鑑定結果,建築物經火害後,已明顯影響結構物原有安全性,且耐震能力之PSERCB評估初評危險度分數R=82.49分,超過危險評估60分之標準,研判建築結構安全嚴重不足,耐震能力不符現行耐震規範。

同時,維生管線均已毀損不堪使用,基於公共安全,建議予以拆除。工務局將依鑑定結果,按建築法第81條及82條規定,公告強制拆除。

陳其邁說,為保障原住戶及所有權人之居住權及財產權,以公益性的跨區區段徵收方式,將城中城街廓改建為公園,並在七賢國中舊校址東側約1.2公頃做為區段徵收抵價地及社宅基地,讓無房無地的住戶可優先安置於社會住宅、有房屋者可以依重建造價領取救濟金,至於土地所有權人則可選擇領取現金或配地在舊七賢國中。

副市長林欽榮說,除原址興建鄰里公園外,原址周邊相鄰建築物市府亦將專案全額由市府負擔進行建築物牆面整維更新,以展現鹽埕風貌再生;另規劃在相隔400公尺的七賢國中舊址臨市中路之街廓,做為公益性跨區區段徵收的抵價地配地以及興建600戶社宅基地,面臨幸福川而居,區位環境更好,原有的鄰里關係仍然可以維持聯繫。

此外,都發局也將於方案經由社會溝通後,即展開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將城中城現址變更公園,為發展密集的鹽埕地區增添綠意休憩空間,並與國家住都中心合作,在七賢國中舊址興建600戶社會住宅,優先供城中城無房屋所有權的住戶租住,並將於社宅設置日照中心等社福設施以供鄰里使用以及共享青創空間。

城中城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共388人,其中有地有房者106位佔27%,有地無房者11人佔3%,有房無地者達271人佔70%,由於區段徵收針對建物採重建造價給予救濟,對於有房無地的所有權人較為優惠,至於土地所有權人則可以透過區段徵收選擇領取現金或領回位於七賢國中舊址的抵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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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